今年最敢拍的国产剧:许多如今的习以为常,在1980年代都需格外小心
“她绝望时没人帮她,当她反抗的时候,又被法律惩罚。” 上面这段台词,出自国产新剧《重器》。这大概是今年尺度最大的一部国产剧,剧中有一个案件令人印象深刻:一个家暴妻子的男人,在欠下一屁股债后计划将女儿抵债卖给赌友。妻子知晓后忍无可忍,挥刀杀死丈夫。而参与本案的法官同样是一名家暴受害者。 《重器》由沈严、李江明执导,赵冬苓编剧,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、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参与出品,黄景瑜、蒋奇明、于和伟、吴越、迟蓬、周野芒等一众实力派演员加盟。 从制作阵容来看,可谓顶级配置,可惜没爆。整体来看,虽然离神剧有距离,但依然是不可多得的佳作,尤其是考虑到该剧的题材和呈现。该剧涉及严打时期,但不回避历史局限导致的冤假错案,赵冬苓团队耗时三个月研读法院档案,本剧案件原型,包括了聂树斌案、台安三律师案、呼格吉勒图案等曾经轰动全国的案件。 《重器》剧照 它没有回避严打时期历史局限导致的冤假错案 1979—1997年,五个法学院同窗,出身阶层不同,对现实的看法不同,但都怀着渴望改善中国法制环境的赤子之心。他们分别进入法院、检察院、律师行业工作,又因共同案件产生合作甚至交锋。这五个人的故事,既是一部法治进程版的《青春之歌》,也浓缩了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治重建的重要议题。 《重器》的重点,就在“法治”二字。这部剧不以悬念见长,而是通过案件,引出对当时法律治理、社会文化、观念水位的呈现,呈现出法理人情之争与法治改革之路的艰巨及必要性。 譬如开篇的薛春燕遇害案,引出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“重口供、轻物证、判刑快”的司法氛围。正是这桩案子,让黄景瑜饰演的陈一众确信在司法推进中确立“疑罪从无”原则的必要性。 《重器》开局案件,都与1970年代末、80年代初的严打氛围有关。那是一个怎样的执法氛围?1983年,如果你长期组织地下舞厅聚会,你有可能会被认定是实施“流氓活动”而被判刑入狱。许多我们如今习以为常的做法,在1980年代都需要格外小心。 针对严打时期,编剧也通过人物对话,呈现了这一议题的观点多样性。当陈一众、余高远和陆则铭交谈时,陈一众坚持:“不能因为‘严打’,就让政策大于法律”,余高远认为“非常时期要非常手段”,陆则铭这时候说出了许多观众的心声:“你咋不付出代价去呢?” 余高远(蒋奇明 饰)、陈一众(黄景瑜 饰)和陆则铭(闫佩伦 饰) 本剧用单元案衔接,串起人物成长和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,每一个案子都有明确的议题指涉。薛春燕案指向严打的社会氛围;乔至良流氓罪案,指向当时流氓罪的判定标准较为随意,道德因素容易凌驾于物证层面;律师李乡遭遇羁押后坚持申诉,反映的就是当年辩护人面临的巨大执业风险,同时探讨了司法系统如何保障辩护人的人权。 “邱阿桂杀夫案”是《重器》的焦点案件。邱阿桂年少时,被家里以彩礼交换卖到婆家,二十年来,她不但遭遇长期家暴,还要目睹丈夫在欠下大笔债务后,计划将14岁女儿送给他人抵债。邱阿桂怒而杀夫。经手本案的女法官方淑梅同样遭遇过家暴。方淑梅在办理此案时经受了巨大的心理煎熬,她说:“一个法官连自己都保护不了,何谈保护别人。邱阿桂案折射出女性在落后性别观念、乡土保守舆论、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的三重夹击之下艰难的生存处境。从薛春燕案到邱阿桂案即可看出,《重器》敢于呈现那个年代警察系统、司法系统因时代局限所产生的错案,并非浮皮潦草的应承之作。 邱阿桂(刘佳 饰)杀夫案 是青春之歌,也是中国司法改革的缩影 从《大宋提刑官》到《人民的名义》,刑侦法治剧能否长留人心,关键在于人物塑造。譬如宋慈、刁光斗、李达康、祁同伟,都是被观众津津乐道的人物。《重器》塑造了一组有灰度、有个性的理想主义群像。 陈一众出身法律世家,他赤诚勇敢,追求正义,但绝非全知全能的爽文男主,在他的成长路上,观众看到的是他一次次受挫和校准自我的观念。陈一众早期容易共情受害者,被情绪影响判断。在亲身经历历史局限导致的冤案后,他意识到程序正义的必要性。陈一众的人生,代表了一个青涩的理想主义者,如何蜕变为严谨、成熟但不改赤子之心的法律框架建设者。 黄景瑜塑造了一个青涩的理想主义者蜕变为成熟的法制建设者。闫佩伦的陆则铭给严肃的剧情增加了松弛氛围,又能接住正戏。 余高远则是一个心存理想又被功利心缠绕的人。有网友评价他是年轻版祁同伟,其实他们都可以追溯到《红与黑》里的于连。余高远出身贫民,天资聪慧,学生时代就已经崭露头角。但他骨子里自卑与自负交织。他会利用钻营人际关系来为自己铺路,但这个人也有他的正义感。 不过,本剧在对余高远的塑造中也存在问题。余高远是充满灵魂、阶层挣扎感的司法探索者,但蒋奇明的演法,都过于渲染了他功利算计的一面,人物魅力和灵魂挣扎的一面没有被有效建立起来。蒋奇明是一个好演员,但他不是很适配这个人物。目前对余高远的塑造,外放有余,隐忍不足,这是演员和编导在理解人物时共同存在的偏差。 蒋